党建集群:天长市 明光市 来安县 全椒县 定远县 凤阳县 琅琊区 南谯区 市直工委
首页 > 人才工作 > 人才政策  > 详 情  

滁州市“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分解安排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12-17  选择字号:      

(滁人才[2008]1号)

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分解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滁州市“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分解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滁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2月19日

《滁州市“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分解安排

  贯彻落实《滁州市“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滁组字〔2007〕30号)是一项系统工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保证把《滁州市“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关于构建“三大体系”方面

  (一)构建人才市场体系

  1、实施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联网贯通,高水准建设覆盖城乡、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滁州大人才市场。(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2、合理规划全市人才市场布局,大力发展专业性人才市场和县级人才市场。(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联合其他省辖市特别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人才市场,积极组织大型人才集市。(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出台人才市场管理的规定,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实行管办分离,突出公益服务,规范人才市场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构建人才评价体系

  5、构建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的党政人才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6、构建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重点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委统战部)

  7、构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科学的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8、构建以能力为导向和重点,注重职业知识水平和职业道德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构建重在市场认可、勇于开拓、致富一方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农委)

  (三)构建人才服务体系

  10、建立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委统战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委)

  11、完善市领导直接联系的市级优秀人才数据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事局)

  12、建立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13、建立人才储备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财政局)

  14、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才信息库、滁籍在外优秀人才信息库、滁籍高校毕业生生源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

  15、开展人才信息区域合作,建立跨区域的人才信息互通机制,完善人才信息发布办法,构建统一规范的人才供求信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6、建立5家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每年安排300名左右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经委、市财政局)

  17、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人才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人才培训纳入人才培训总体计划之中,实施分类培养工程。(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组织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委、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二、关于创新“四大机制”方面

  (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18、按照各类人才成长规律,制定人才培养规划。(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9、以素质教育为主题,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稳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0、以农村教师为重点,面向全体中小学教师开展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1、抓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2、引导高等学校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3、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增强高等学校培养和集聚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能力。继续做好滁州学院、安徽科技学院省市共建工作,抓好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广播电视大学的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经委)

  24、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25、完善各类人才定期培训制度,每年选送一定数量的高、中级人才到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培训。建立客座专家定期讲座制度,每年邀请国内外一定领域的专家学者到滁州开展多种形式的讲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委、市科协)

  26、扶持社会培训机构发展,强化社会培训各项保障。(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27、抓好滁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安徽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全柴、扬子等骨干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东工业园区吸纳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滁州创业的能力,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优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8、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实行人才资源、信息、市场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无缝对接”,形成人才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9、推动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攻关课题和重要工作布局相互支撑、相互协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30、畅通各类人才在地区、行业和所有制之间,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合法、有序流动渠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1、开拓国内外人才智力开发合作渠道,建立与东部发达地区人才机构的合作。(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经委)

  32、围绕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紧缺人才计划,重点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项目所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3、推行“星期天工程师”、“假日专家”等流动模式,鼓励高科技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到国内外吸纳高层次优秀人才来滁兼职、讲学、研发或进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由人才引进为主转向人才引进与智力引进齐头并进。(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经委、市科技局、市科协)

  34、采取聘请做经济顾问的形式,进一步发挥国内经济、文化、科技等各界高端人才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中的服务和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经委、市科技局、市科协)

  (三)创新人才使用机制

  35、坚持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改进考试方法与测评技术,提高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36、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制度,促进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制、任期制和正常退出淘汰机制。(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37、建立组织选配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有机结合的选人用人新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经委)

  38、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技能人才使用机制。(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9、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市农委)

  40、积极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评价、使用、激励的政策和制度,确定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

  (四)创新人才激励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