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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信息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12-17  选择字号:      

(滁人才办[2008]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滁州市人才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滁人才[2007]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信息载体建设,更好地指导工作、交流经验、展示成果、沟通信息,促进全市人才工作的开展,根据《2008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滁人才[2008]2号)安排,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信息的内容

  市人才工作联络员安排单位均承担着报送信息的任务,报送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

  1、本单位承担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滁发[2005]10号文件精神的重点任务分解》(滁办字[2005]50号)、《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分解安排〉的通知》(滁人才[2008]1号)文件和年度人才工作要点所分解的人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信息;

  2、本单位(系统)年度人才工作计划信息;

  3、本单位(系统)在培养、引进、使用人才方面的举措和经验信息;

  4、本单位(系统)所开展的人才工作活动信息;

  5、人才工作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矛盾)信息;

  6、本单位(系统)人才需求信息;

  7、对全市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

  8、就人才工作的某个方面(问题)所撰写的调研报告或论文;

  字数要求:动态类信息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综合类信息(经验总结、问题反映、意见建议等)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研究类信息(调研报告、论文等)字数控制在4500字以内。

  二、报送信息的数量要求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篇,其他单位不少于2篇。

  三、人才信息工作考评奖惩办法

  1、采用积分制考核信息。每采用一篇动态类信息计3分,每采用一篇综合类信息计10分,每采用一篇研究类信息(调研报告或论文)计20分。

  2、定期通报采用情况。对各单位报送的人才工作信息情况进行登记,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人才工作信息的报送、采用、积分和排名情况。

  3、对信息工作实行奖惩并举。年终对各单位采用的信息进行累计加分,根据得分情况评选人才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考核积分较低、排名靠后的单位,予以通报。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完善人才工作信息体系是加强人才工作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信息报送工作,在不断创新做实人才工作的基础上,把人才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本单位人才(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工作日程。

  2、明确专人负责。市人才工作联络员安排单位均要明确人才工作联络员同时作为人才工作信息员,并为他们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3、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市人才办将不定期下发信息需求重点,信息员要及时、有效地提供本地本单位有关人才工作的稿件和信息,推动全市人才工作的健康发展。

滁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