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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4-21  选择字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分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产业升级、实现跨越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38号)和《关于做好第四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14号)要求,今年我市继续开展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围绕优先发展的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市共评选推荐15名第四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往年已获得认定的领军人才不重复推荐。
    二、申报条件
    申报领军人才具体分为引进、培养、自主创业三大类别。分别按照以下条件进行选拔认定:
    1.引进的领军人才。
    ——具有国内领先的学术技术水平,掌握对产业发展具有主导作用核心关键技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促进技术产品升级,实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为企业创造显著效益的重大技术成果高级技术研发人才;
    ——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引领团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级人才;
    ——在生产中掌握关键技术或技能,能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
    ——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之一,但不能全职在我省工作的,须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以上均为近3年引进的人员。
    2.培养的领军人才。
    ——拥有能实现成果转移转化、具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技术、发明专利的专业技术人才;
    ——能够领衔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并发挥技术骨干和引领作用的高级人才;
    ——承担企业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高技能人才。
    3.自主创业的领军人才。
    ——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以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等形式来皖投资创(领)办企业;
    ——创(领)办人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引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创业投资的51%以上;
    ——所创(领)办企业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所在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所创(领)办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近3年主要经营管理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所创(领)办的企业须为近3年落户本地的。
    三、评审认定程序和时限
    1.推荐申报。用人单位(含中直、省直单位)按照属地原则,根据人选的类别和条件,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滁州市人社局,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用人单位申请认定技术领军人才,应提供以下材料: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3份);学历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工作经历和相关业绩材料及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所实施技术(项目)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复印件;引进、培养人才需提供相关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和技术(项目)实施计划书等复印件;自主创业人才需提供所创(领)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情况证明、利税证明等复印件;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
    3.评审与认定。评审认定工作采取专家初评、实地考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定人选公示、报省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程序进行。6月30日前完成评审认定,并上报备案。
    四、经费资助和培训
    1.领军人才经费资助。省设立 “战略性新兴产业‘111’人才聚集工程专项资金”,对认定的技术领军人才给予扶持。发放省统一印发的《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证书》,并给予每人2万元资金资助。用人单位对引进培养的技术领军人才,要按不少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2.建立工作奖励机制。为推进工作落实,省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引进培养技术领军人才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各级相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并给予一定奖励。
    3.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每年选派一批领军人才到境内外人才培训基地参加高级科技人才或高级管理人才培训;每年选派一批领军人才到国内知名高校参加EMBA或短期研修培训。
    五、有关要求
    1.考核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技术领军人才的工作、生活等情况,加强跟踪管理和考核。省、市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单位引进培养技术领军人才情况进行考核,并组织专家对评选的部分技术领军人才各项业绩和创新情况进行考核。
    2.强化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利用好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我市技术领军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人才集聚,加强培养力度,以充分发挥人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才开发科(政务新区西8楼816室)
    联系电话:0550-3047981

    附件:

    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表(A类).doc 
    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表(B类).doc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6日